绩效标准是描述所必须达到的绩效水平或结果,却不必描述如何做。因此,它们不要求一个机构必须有特定的管理体系,但是明确规定了fsc认证的森林所必须达到的最低绩效水平。
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它对fsc认证的森林满足特定水平的经营提供了保证。由于绩效标准提供了这样的“质量保证”,因此普遍用它作为产品标识的基础。
体系标准适用于一个特殊的森林组织(一个公司,一个林场主,一个林场主协会),而绩效标准适用于一个森林经营单位(一处面积明确的森林)和那片森林的管理质量。有很多术语描述管理质量,包括“负责任的森林管理”,“良好的经营”和“可持续森林经营"。
两种类型标准的比较见框图3.1,具体体现在:
(1)优势不同;
(2)有潜在的互补性,但不能相互替代。
管理体系标准对于提供一个管理框架是非常有用的,在此框架范围内的改进能够被认可并实现;但是它们在fsc森林的实际管理中并没有提供任何保证。这种保证仅在绩效标准中提供,因此产品标识一直与绩效标准联系在一起。
实践中,iso14001是适用于林业的主要管理体系标准。所有的森林认证体系制定标准都包含了一定程度上的绩效要求,尽管大多数也包括一些体系要求。